绿巨人的冬天

家里的绿巨人,已经有一年多都是奄奄一息了。上上周末,去花鸟市场买了一袋土,给其换上。上周,又露出了难得一见的新芽。我只是哀叹生命之顽强。也许它为了这一刻等了一年的时间了。

       记得上一次它绽放那几片大叶子的时候还是10年深秋。每一次浇了水之后,它就生机勃勃。似乎在它的生命只要有水和阳光了。我只是期待它每一次的重生。但是只是疏忽了自己持续的努力。浇水往往一段时间很勤,一段时间反而忘了。就这样,1年半以来,绿巨人都是残喘的活着。丹丹说我像电影里的钢铁侠,外面是冰冷的。抓不住的。她感受到的只是冰冷的东西。我不是很理解,但是也觉得可能是个可能。我没有改变。丹丹选择了离开。
       我想了想,离开是对感情的解脱。

周末

周六,销售部的同仁来我家,算是帮助打扫卫生。四个女孩帮我把厨房和阳台都收拾了下。围坐在桌子边吃饭喝咖啡。卧室里可以看电影,看看大家拍摄照片。大家都反映我家不错,很有小资品味。

       周天,头有点疼。听听音乐,看看为2012买的一堆书。当人可以读书的时候,应该是心比较安静的时候。
       蓉问我,生日如何过的。我回答,给自己买了一个单反。
       周天的晚上,进行思考。工作上的事情。

红与黑

红色和黑色各种在两个颜料桶中,红的炙热,黑的发亮。调色板把两个颜色试图容成一种新的颜色。红的多一点就是暗红,黑的多一点就是深褐色。就这样不断的去调和,不断的修正两种颜色的比例。到了后来,成了单一的黑色,带有少许的褐色。在红与黑的调和中,黑色成为了最终的颜色。也许黑色最初可以少放一点,或者只需要沾出一丁点,就足够了。可惜了红色,这个颜料只能作为黑色去用了。只是在上色的时候,它也不是纯粹的黑色了,不小心会在画笔上带着淡淡的红色。

       画家知道自己需要什么颜色。只是不小心把黑色倒了多了些而已。他在寻找一种他想象的颜色,他觉得白色不是,蓝色不是,黄色也不是,最后想起了红色,红色是血液的颜色,代表了生命的流动。他想起了黑色,是人最安静的时候的颜色。于是把两种颜色混合。
       后来,红色靠近黑色,黑色是不可被改变的。

广州 2009

09年12月24号,算是平安夜前夕,抵达广州。空气里很热。虽然早有准备随身带着一件休闲西装,但是汗水立刻浸湿了脸颊。工作的事,即使是千头万绪都考虑到了,也要按照实事求是来出牌。总之,还算比较顺利。相对于几年前的西安我似乎成熟了不少。

  不过相对于西安,似乎已经没有用相机作为眼睛的愿望,以至于舅舅说起了几天前我的宁波之行几乎没有照片,调侃说没有情趣。这次广州也是没有拍照片,似乎都是一样施工的景色,一样忙碌的人群。工作的地方,是个城乡结合部,叫钟落潭镇,名字很好听,不过它更靠近太平镇,太平镇当地人都叫太平场。说去太平场似乎有点诙谐的味道。
        广州市区在我的脑子里一直没有地理位置的概念,多次往返市区和市郊之间,却没有买到地图。以至于习惯了自以为是的我,竟然认为怎么来就怎么回,可到了来的地方,却发现没有回去的车。几番折腾,最终做了几个小时的车,在市区穿梭。看来凡是不可以想当然,应该要多多利用资源。
        虽然很多朋友都说广州治安不好,门口的小卖部的老板下结论的说,广从公路上,50%的手机被抢。但是好几次从外面回来,都很晚,广从公路上飞驰这大型的货车,不时也有摩托从身边窜过,也担心起飞车党,不过我也肚大腰圆,黑暗中也有几分份量。没有碰见。
31号的早晨已经习惯在路边的上水餐厅吃早茶。味道不错,很丰盛。已经像一个当地人去生活。很喜欢广州人的早茶,完全不像上海的生活那样行色匆匆。31号的下午,去了一个朋友的公司,应该说小公司都差不多,面对的问题也都相似,只是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问题。广州人几乎没有什么夜晚,吃吃喝喝,就到深夜了。一聊天,就到半夜了。不过我似乎也习惯了,只是偶尔看看表,佩服自己的耐力。晚上,在宾馆,我喜欢开着电视睡觉,也就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。
       广州是一个充满了机会的城市,我在这里不断的调整自己对事情的理解,想尽可能的去理解当地人的想法。不过事情只是开头,这里比上海更包容些,也更无序些,想想只是开头,后面需要做的事情会更多。
       1号的晚上,胃有点疼,强忍着去街上买了一盒三九胃泰。可能工作上的事情都完成了,人也松懈了下来。想回家了。在宾馆里睡了整整一个上午,收拾好行李,回家了。可能是觉得火车的时间还早,冒着雨去了北京路步行街。雨下的很大,几乎是倾盆的。步行街开阔的地方几乎都没有人了,可能只有我。路上见了一家卖Q仔的,被五虎上将深深的吸引住了,一问价格,只好匆匆离去,不过在此经过的时候,头脑发热,终于买下了,怀揣着,伴随着倾盆大大雨。
       3号的中午,终于回到上海了,也很奇怪,胃也不疼了。2009年广州,过得比较充实。

红酒中的木屑

喝红酒,要先闻,为了达到效果,高脚杯倾斜四十五度,有节奏的摇。一般的红酒都会闻到橡木的味道,甚至会有少许漂浮在酒中。专家说,不影响品尝,反而会给味道填色。

       2009年,初,买了一瓶算是不菲的红酒。倒上半杯,香味也会溢满屋子。年底了,又翻出来,发现也不过只倒出了半瓶。想想即使记忆中充满了红酒,也不过是半瓶。看来感觉大于酒精带来的感受。一次被麻醉就要记忆很久,尤其是晶莹的高脚杯和红酒一样存储在2009年大脑的某个地方。
       周末的时间过的很快,好像只是从晚上10点开始到10点结束。当我心血来潮想写点东西的时候,发现已经到周一了。喜欢看着红酒中漂浮的木屑,喜欢转动着,看见木屑浮浮沉沉。
       喜欢浮浮沉沉。

《KISS》是临摹的。自从看到这幅图就非常喜欢,希望自己可以把它画下来。

之所以选它,可能也是觉得色彩比较简单,重点在于对线条的勾勒。觉得自己可以胜任。只是画完之后,略显粗糙,只是置于卧室中,意会多于形象。

我的作品没有超过一天的,有点速成主义者的特点。以至于浑身疲惫不堪,甚至无法站立,都乐此不疲,为了点睛之笔而琢磨良久。似乎是箭在弦上,一鼓作气的架势。

置于卧室之中,占据了一面墙。每当入睡之时会欣赏一番,甚至会有所陶醉。陶醉于想法变成现实的满足感。每次画画完,都会变得闭塞,更喜欢窝居。而《KISS》画完之后,甚至一周都不想再握画笔,可能太投入,消耗了大量的精力。

不过感觉很好。更好的去生活吧。